上海电商培训—工商总局: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征求意见 |
此次公布的办法明确了(上海淘宝运营培训)消费者定做的商品,鲜活易腐商品,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、期刊等四类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,同时明确了三种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,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:一是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、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;二是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;三是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、有瑕疵的商品。
办法要求,消费者退回的(淘宝运营培训)商品应当完好。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、功能,商品本身、配件、商标标识等齐全的,视为商品完好;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、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,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,视为商品不完好。
办法还规定,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、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,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、积分、代金券、优惠券等形式。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,经营者可以(上海淘宝培训)要求消费者按市场价支付赠品价款。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,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,以约定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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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 : 2016/10/11 14:10:43 | 分类 : 行业资讯